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危险品 易燃液体持续燃烧试验方法 |
英文名称: | Dangerous goods - Sustained combustibility test for flammable liquids |
中标分类: | 综合 >>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 >> 危险品防护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4-01 |
实施日期: | 2008-09-01 |
首发日期: | 2008-04-01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提出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
归口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起草人: | 周飞舟、王晓兵、梅建、刘国传、周志荣、朱岩、王文烨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6-01 |
页数: | 5页 |
计划单号: | 20068247-T-469 |
书号: | 155066·1-31497 |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品易燃液体的持续燃烧试验的仪器、操作步骤和结果的评估。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品其闪点在闭杯试验中不高于60.5℃或在开杯试验中不高于65.5℃的液体。本标准适用于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以及以液态在高温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且在温主等于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手册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没有内容
引用标准
没有内容
所属分类: 综合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综合 环保 保健与安全 危险品防护